汽车美容
汽车驾驶
二手车
新车
汽车配件
汽车租赁


上海motormore网站收集各种关于二手车的信息和资料,以及提供汽车的美容、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培训资料
汽车美容
装潢勿马虎,价格看清楚 [29 -1]
[汽车租赁]一辆新车需要的基本的装饰为地胶、脚垫、座套、把套、香水、防盗器、倒车雷达、防爆膜等..

·重庆洗车价格大多回落
·投资20万 月收1万3
·汽车装饰
·涂膜打蜡生意增三倍
二手车
要怎么卖车才最合算 [21 -1]
..[租车]如果出售给朋友、亲戚这类,有必要到正规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如果出售给中介公司或者4S店基本上就没有必要..

·销售指标跟上月一个样
·与新车销售相辅相成
·学会估价给旧车定个好价钱
·汽车博览中心简介
+ [ 新车 ]
国产新车
汽车车内美容有益健康
车内美容不仅美观,还关系到车主的健康。有空的时候,清洗一下内饰,不仅有光洁亮丽的漆面外观,还有舒适洁净的内部空间。做车内美容,正规认真的做法需3—4个小时,费用在600元左右。
  ·二手车市场增长强劲
·深度解析两厢宝来的市场策略
·降价和新车刺激车市行情看涨
·各大名车整齐亮相商家市民受益多多
·汽车车内美容有益健康
汽车租赁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保护租赁业经营人(以下简称租赁经营人)和使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活动。  

第四条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履行租赁业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开停业管理

第六条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部门证明和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第八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收到租赁经营的申请后,应根据其具备的技术经济条件和社会需求进行审定,于45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汽车租赁经营人终止经营,应于15日前向原审核、批准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三章租赁活动管理

第十条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持租赁汽车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必须按省级价格主管门规定和租赁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办理租赁汽车业务应签订租赁合同,必须使用由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内容应包括:租赁经营人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号码、道路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办法、付费方式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四条租赁经营人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必须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增办或缴销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租赁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内容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十六条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租赁业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  

第十七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对租赁经营人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租赁经营人实行经营资格、技术经济条件和经营行为的年度审验。  

第十八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必须出具能够证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必要时须有可靠单位给予经济担保。  

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应对承租汽车进行检查,确认租赁汽车技术状况良好,并要核对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行车中应随车携带上述有关证件。  

第二十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  

第二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汽车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证》擅自营的,处以每车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
(三)承租人在行车中未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以每车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租赁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收取租赁费用的,处以所收费用30-50%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五)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罚款。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出复议又不起拆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汽车租赁业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
·汽车的美容行业标准是什么?
·汽车美容的品牌战
·为汽车开美容店收益颇丰
·买车后对汽车的一点感想!
  租赁人的保险责任是哪些?
一般来说,租赁公司实现已将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保险、盗抢险等主要险种。...
 
最新新闻


经典跌破十万元
[4 -9]
由于从厂家进货时的量都在500辆以上,因此进货价格都比平时的进货价格低。
汽车租赁
·奥运开道,商家大笑
·节前汽车租赁火热
·从婚庆车队谈文明的提升
·抢手货
珀斯各种交通方式 [29 -2008]
Airport-City shuttle是机场直达珀斯市区的公共交通工具,单程仅30分钟,每日7时-晚上19时运营,每30分钟一班
友情链接
暖气片 | 网站建设 | 宠物 | 齿科 | 法律 | 管理咨询 | 汽车 | 法律 | 国内旅游 | 游戏 | 家政 | 体育 | 外汇 | 网站建设 | 汽车租赁
 
汽车美容 汽车公司 二手车 新车 汽车配件 汽车租赁
 
汽车驾驶 Copyright ©上海motormore.com网站.
地址:上海市延长中路300号堡尼大厦702室。
网站建设 本网关键字:汽车装饰